VDA 上课/缺课规定

  1. 所有缺课必须在本学期内完成补课事宜,缺课课时不可留至下一学期。补课在缺课前或缺课后均可进行。
  2. 学生在一学期中最多能补两堂课。
  3. 学生必须在上课前5分钟使用本名进入教室;网课时,学生上课必须开放摄像头。
  4. 学生缺课须提前24小时通知校方人员,方可作为“请假”处理,保留补课权利,否则按“无故缺课”论。
  5. 只有“请假”的缺课可以补课,“无故缺课”或者忘记上课,不予补课。
  6. 突然或严重患病,要出示医生证明,方可按“请假”缺课处理。
  7. 协商补课时间和安排,是缺课的学生/家长的责任。要想找到适当的年龄班级补课,时间上不能保证是原上课时间,也有可能是另一位教师,或校区的课程。补课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校方办公室。 
  8. 学生可以参加任一相同级别或低一级别的班级补课,但是必须是相应年龄段班级。
  9. 学生需要提前24小时告知学校需要补课。
  10. 若因教师或不可抗力(天气、自然灾害等)原因导致取消某次课程,ACE/VDA则有责任安排在学期末补课一次。如果学生不能参加预先安排好的补课,则由学生自己负责寻找另一合适的班级安排补课时间。
  11. (VDA):若因参加辩论比赛(VDA组队参赛的)而缺课,课时费将退还给学生。若参加非VDA组队参赛的比赛,则不能获得退款。

 

(2021年1月1日更新)